1月10日0时许,青铜峡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执勤交警在青铜峡市清水湖畔北门路段对一辆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张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9mg/100ml,张某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而其车内乘坐着张某的妻子和两个未成年子女。
经查,当日张某和妻子和孩子出外吃夜宵,期间张某喝了一杯红酒。就餐结束后因未能打到出租车,张某便抱着侥幸心理自己驾车带着家人回家,没想到被执勤交警查获。
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交管部门对该车驾驶员张某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二千元的行政处罚。(青铜峡市公安局交管大队 秦少峰)